勞動部公布最新夜間工作安全指引,明定「萬一發生消費者暴力攻擊事件,工作者可採必要自衛手段,如因造成財物損失,工作者無須賠償」
桃園超商店員上個月因規勸民眾配戴口罩,卻遭到刺死,震驚全國,由於已非單一個案,引發外界對勞工夜間工作安全疑慮,勞動部昨天公布最新夜間工作安全指引,明定零售、餐飲業等經常與民眾接觸產業雇主,應分析可能暴力攻擊情境並進行預防,且「萬一發生消費者暴力攻擊事件,工作者可採必要自衛手段,如因造成財物損失,工作者無須承擔賠償義務」。若雇主未依該指引執行,最重可依職安法處30萬元罰鍰。
勞動部職安署組長張國明表示,「職場夜間工作安全衛生指引」最初是為女性夜間工作而訂,因超商店員工作被攻擊事件,因此特別針對零售服務業、餐飲業等工作者經常與民眾接觸產業,要求強化職場暴力風險管控措施。
適用對象為適用職業安全衛生法,並於午後10時至翌晨6時從事工作的各業別工作者,國內預估約有40萬名夜間工作者,主要在超商、工廠、醫院及保全等業別。
張國明表示,雇主應以員工安全為第一優先,並列入合約或相關管理規章,使每位工作者周知,雇主也應調查、蒐集或分析可能的暴力攻擊情境,運用現有科技能力、可用資源及結合多元策略或方法,盡可能降低或消除暴力事件風險。
指引要求安全設施應以硬體及工程改善為優先,如加裝物理屏障、場所設施配置、監視錄影與警報設備及強化內、外部照明,並減少櫃檯現金存放等;加強通報及警民連線,並確保通訊設施有效運作;可能發生暴力等潛在高風險工作場域,應設置必要警報及監控設備。
部分零售業勞工面臨消費者暴力事件時,會擔心店內遭受損失而不敢與消費者對抗,但其實可依職安法退避權緊急迴避或採取必要自衛手段,如果造成財物損失,勞工都不須承擔賠償義務
職安署也將把「職場夜間工作」納入明年專案勞檢重點,如果雇主未遵循指引而違反職安法,都可開罰新台幣3萬到30萬或者是3萬到15萬。(110/12/2 中國時報報導)
為強化夜間工作職業安全衛生,確保夜間工作者身心健康及降低職場暴力的風險,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訂定「職場夜間工作安全衛生指引」,提供事業單位依其行業特性及實際需求,對於夜間工作辨識可能之危害,實施風險評估,並應在合理可行範圍內,採取適當的預防及控制措施。
職安署表示,夜間工作因行業別、所在地區、工作型態等具有不同的危害風險,其相關預防措施,除考量職業安全衛生設施因素外,也須評估工作者人身安全及健康等事項。為保障夜間工作者的安全健康,本指引特別將現行職業安全衛生法規涉及夜間工作的相關規定與實務規範結合,要求雇主應就夜間工作的工作環境、職業安全衛生設施、人身安全及身心健康等危險因子進行評估,並依評估結果採取必要的預防設備及管理措施;同時,也明列工作環境與安全衛生設施、人身安全保護、身心健康管理、緊急應變機制及人員教育訓練等重點事項供事業單位進行檢核,以落實風險管理制度的有效運作,確保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指引請參閱附件)。
夜間工作的樣態多元,其職場風險因子因不同行業特性而異,職安署呼籲,事業單位應以員工安全為第一優先,並明確宣示周知,就各工作場所實施風險評估,及檢討緊急應變處理程序,配置適當人力,落實員工相關教育訓練,以及對於遭受職業傷害之員工,提供必要之補償及協助,維護其勞動權益;而各勞動檢查機構也將持續進行宣導及監督檢查,以維護工作者的安全健康。(110/12/1 勞動部職安署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