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請見計畫網址:https://onjobtraining.wda.gov.tw
企業人力資源提升計畫
目的 | 透過補助部分訓練費用方式,鼓勵企業依營運策略或發展,為所屬員工規劃並辦理訓練課程,激勵企業持續提升員工專業知能與技術。 |
申辦資格 |
1.受僱勞工參加就業保險之人數在51人以上之企業。 2.受僱勞工參加就業保險之人數未滿51人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TTQS企業機構版評核結果為通過以上、或辦訓能力檢核表為合格者。 (2)曾獲得「國家人力創新獎」、「國家訓練品質獎」或「國家人才發展獎」。 (3)申請小型企業人力提升計畫,經分署認定已具有辦訓能力而不予提供後續訓練課程辦理事宜。 (4)接受小型企業人力提升計畫輔導服務及訓練課程達三年,已不符申請該計畫。 |
對象 | 企業在職員工 |
運作方式 |
1.個別型訓練計畫:由一家事業單位申請規劃辦理訓練課程,每案最高補助95萬元。 2.聯合型訓練計畫:由一家具備訓練規劃執行經驗之事業單位提出申請,應結合2家以上相關事業單位,最高補助190萬元。 3.產業推升型訓練計畫:以經濟部「推動中堅企業躍升計畫」遴選之「潛力中堅企業」與「卓越中堅企業獎」獲獎單位及本部遴選之「國家人才發展獎」、「進用中高齡及高齡勞工績優事業單位選拔表揚計畫」等獲獎單位為申請對象,最高補助200萬元。 |
申請期間 |
1.第二次受理申請期間:114/1/2~3/31(補助經費額度用罄時,逕依申請順序核定備取序位) 2.事業單位執行訓練計畫期間應於核定之次日起至當年度11月25日之期間辦理完畢 3.配合政府產業政策,事業單位規劃辦理課程如符合「新南向政策推動計畫」、「五加二產業創新計畫」、「數位國家・創新經濟發展方案」、「台灣AI行動計畫」、「資安產業行動計畫」及「淨零碳排」,或派訓對象為29歲以下青年或中高齡者,得提高外部訓練補助訓練費用比率至70%,並優先核定。 申請需檢附文件 1. 申請公文 2. 申請表 3. 聯訓單位基本資料表和聯訓單位共同簽署之聯合訓練授權書(附表一之一,申請聯合型需檢附) 4. 訓練計畫及經費概算總表 5. 訓練計畫規劃說明 6. 合法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7. 最近一期之勞工保險費繳費單及明細表影本;進用身心障礙者差額補助費或代金之繳納證明影本 8. 最近一期之納稅證明影本或無欠稅證明影本 9. 未滿51人事業單位之資格文件(TTQS評核證書/辦訓能力檢核表/小人提達3年之公文) 10. 如有辦理數位學習課程,則應檢附預計使用之數位學習平台及學習歷程相關資料(包含學習時數、學習紀錄、學習認證及評量機制等) 11. 預擬師資名冊 12. 訓練計畫規劃之相關說明 |
補助項目 |
1.內訓課程:補助講師鐘點費、交通費、非自有場地費。 |
目的 | 為因應貿易自由化,加強輔導各產業從業人員參訓,提升工作知識技能與就業能力,並協助事業單位發展人力資本,持續提升勞工職場能力,穩定就業及促進再就業。 |
對象 | 年滿15歲以上之行政院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支援方案適用對象(企業)之在職勞工及自營作業者 |
運作方式 |
1.補助在職勞工及自營作業者參訓:符合資格之在職勞工請先成為台灣就業通網站會員,再至「在職訓練網」(https://ojt.wda.gov.tw/)線上報名產業人才投資方案訓練課程。參訓前須先繳交訓練費用,結訓時由訓練單位協助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申請訓練費用補助,撥入勞工個人帳戶。 3.本計畫補助經費額度用罄時,本署所屬各分署得公告備取且不再受理申請,並依申請順序核定備取序位。 4.本計畫「補助在職勞工及自營作業者參訓」,依計畫第10點規定,本計畫訓練產業別以本署公告之政府推動政策性產業、轄區特性產業、符合訓練單位專業屬性之課程優先核班。其產業別屬政府推動之「五加二」產業創新計畫(含亞洲‧矽谷、生技醫療、綠能科技、智慧機械及國防產業等五大創新產業,加上新農業、循環經濟)、 「新南向政策推動計畫」、「台灣AI行動計畫」、「數位國家‧創新經濟發展方案」、「國家資通安全發展方案」、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含軌道建設、水環境建設、綠能建設、數位建設、城鄉建設、因應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人才培育促進就業建設、食品安全建設)等政策性產業或可配合各分署區域特色、重點產業(詳如附件)發展需求者、符合訓練單位專業屬性之課程,得優先核班。 5.計畫申請資格及辦理方式等,可查詢 網址:https://www.wda.gov.tw/) |
申請期間 | 114年度計畫申請自113年12月1日起至114年10月16日止(隨送隨審) |
補助項目 |
1.補助在職勞工及自營作業者參訓:參加產業人才投資方案課程,依訓練單位辦理訓練收費標準,每一學員補助100%訓練費用,每名勞工3年內最高補助金額為新臺幣7萬元。 2.協助事業單位辦理在職訓練:個別型訓練計畫每案最高補助200萬元;聯合型訓練計畫最高補助300萬元;屬調整支援方案之加強輔導型產業、受衝擊產業或受損產業者每案最高補助350萬元。 3.內部訓練:依勞動部所定企業人力資源提升計畫訓練經費編列標準辦理(補助講師鐘點費、交通費、非自有場地費)。 4.外部訓練:依訓練單位之收費標準提列,核定補助之經費數額最高以訓練單位收費標準70%為限。 |
• 本計畫受理申請對象為國內依法辦理設立登記或營業(稅籍)登記,且受僱勞工參加就業保險之人數未滿五十一人之民間投保單位。
• 符合政府推動之政策性產業,及分署區域運籌資源衡平性考量產業或地區之企業,得優先提供服務
• 企業型態為總機構及其分支機構者,應以總機構名義申請本計畫。
• 已接受兩年輔導及訓練課程服務之企業必要申請資格項 目-其負責人或主責訓練業務主管應參加分署辦理之四小時訓練規劃相關研習活動。
【補助經費】
輔導服務及訓練課程費用由政府全額負擔每案經費編列依輔導顧問實際進場輔導時,視企業訓練需求及就保人數多寡調整訓練經費為原則(經費額度用罄時不再受理申請)
【注意事項】
●經費額度用罄時不再受理申請,依輔導完成時間為備取順序
●同一計畫重複向分署及其他政府機關申請經費補助(ex:青年就業旗艦計畫),不可再重複申請人提計畫
在職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穩定就業訓練補助實施計畫
【申請期間與方式】
(一)每一年度12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計畫即可受理下一年度申請,各分署並得依實際需求另行公告受理期間。
(二)申請單位應於計畫受理期間內,透過企業辦理員工訓練計畫網(https://onjobtraining.wda.gov.tw/WDATraining)提出年度訓練計畫,並於完成上傳程序之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檢具相關文件向雇主所在地之分署提出申請。
【補助課程範圍】
以國內訓練單位公開招訓之訓練課程為限,且須依雇主經營發展及所僱用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穩定留任之需要規劃
【補助標準及額度】
(一)補助標準:訓練課程費用之70%。
(二)補助額度:每一雇主每年最高以30萬元為限。